根据普陀区职业教育联盟《关于开展普陀区职业教育“十佳教师”、“先锋守卫”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学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与候选人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区职业教育“十佳教师”候选人3名、“先锋守卫”申报人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对象范围
1.“十佳教师”参评对象为本校从事职业教育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2.“先锋守卫”申报对象为本校教职工。
(二)推选条件
1.“十佳教师”推选条件
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职业教育事业,热爱职校学生;努力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人格魅力。
理念先进、工作积极:积极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具有先进的职教理念,在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教学、大赛指导等方面积极参与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成效。
业务精湛、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市、区和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案例征文等展示评比活动;积极参加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与资源建设;积极承担关心和指导职初教师、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任务。
勇于探索、实践创新:具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和改革创新能力,积累丰富的经验成果。
2.“先锋守卫”推选条件
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政治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与疫情防控规定。
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品德优秀、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社区疫情防控支援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
实绩突出、先锋模范:在社会服务、教育教学、师生服务等方面为疫情防控作出突出贡献,在疫情防控各环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社会、学校、师生的广泛认可。
荣获2020年普陀区职业教育“十佳教师”称号的教师,除工作中有新的特殊突出贡献外,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十佳教师”评选活动。鼓励2020年普陀区职业教育“优秀教师”积极参加评选活动。所有参评教职工限报一项。
二、推荐方式及时间节点安排
(一)学校推荐方式
请各职能部门、各专业部通过部门工作群将本工作方案及区职业教育联盟通知进行广泛宣传,学校将通过教师职工自荐申报与集中讨论决定的方式推荐产生“十佳教师”候选人与“先锋守卫”申报人,由区职业教育联盟评审表彰区职业教育“十佳教师”与“先锋守卫”。
(二)时间节点安排
请各位教师职工认真学习了解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对照个人工作表现及所取得成绩成效情况决定是否申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职工,请于7月15日(星期五)16:00前,完成通知附件中的相关《推荐表》的填写,并发至邮箱 cyzxrsc@163.com。
学校将审核申报老师的材料,经集体讨论确定推荐意见,并在校园网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职成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