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21年申报中级职称需预先进行教科研成果鉴定。提交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应与所申报的学科及任教主要学科相一致,同时必须是初级职务期间 所完成的。2021年设立语文、政治、德育1、德育2、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学、校外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以及社区教育等23个学科组。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3年内有效。现将教科研成果鉴定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成果要求:
申报者应提交1篇(项)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代表作,电子稿(2003版WORD文档,doc格式),如是本人独立完成的专著,需提交1式3份的原件和附在首页上10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 摘要提供电子稿。提交论论文电子稿需符合附件1中的字体格式要求。从2021年起,教科研论文重复率≧30%者次年不得再次申报。
二、鉴定程序:
1、请需要申报科研成果鉴定的老师于2020年12月31日11:00前至人事处周霞老师处登记教科研成果名称等有关信息。
2、2021年2月19日11:00前将科研成果电子稿(2003版WORD文档)发至邮箱:cyzxrsc@163.com。
人 事 室
附件1:
格 式 要 求
1、论文大标题:黑体,三号字体,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
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
2、论文大标题下方用宋体四号字注明工作单位和姓名;
3、正文最后落款表明出版、发表或者交流日期;
4、排版A4纸,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2.5厘米;
5、文档格式为doc(2003版)格式,请勿上传其他格式的文档。
注:
1、文件名保存为:学段学科_单位简称_姓名(字段间用下划线隔开,姓名中不加空格)(如:初中语文_某某学校_某某),以防重名导致上传失败;
2、文件大小不超过10M,论文中如有图片请自行压缩。